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强化省、市、县三级监管队伍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标准化配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通信设备等,满足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特别要加强县级监管队伍快检设备配备,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针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特殊性,加强稀缺检测试剂、急救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国家食品安全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和配送的能力储备,缓解重要应急物资峰值需求,减轻经常性储备压力;完善应急物资调拨与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供应。
(五)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先行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产品、保健食品等方面实现电子追溯,并逐步拓展到其他重点食品品种。
1.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全国联网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电子追溯系统,实现从奶源、采购、生产、出厂、运输直至销售终端全程实时追踪监控,确保在任何环节都能对产品快速辨别真伪。推进生产流通企业电子信息追溯设施建设。选定统一的追溯手段和技术平台,识别、记录和交换追溯信息,并与执法信息平台衔接,实现重要数据在企业、市场与政府部门间的共享;建设统一的信息查询系统,便于消费者、政府部门等各方面查询。
2.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以蔬菜、肉类和淡水鱼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追溯对象,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追溯信息共享,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工作网络。在生产环节,积极引导生鲜农产品重点产区及“三品一标”产品和“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等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所有生鲜农产品重点产区及标准化示范区全面推行农产品标识准出和生产档案信息化管理。在流通环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从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入手,强化农产品标识准入管理,推进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化。以统一追溯技术标准为手段,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实现各环节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打造从种植养殖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过程追溯体系。
3.酒类电子追溯系统。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便捷追溯、品牌示范”的原则,应用互联网等技术,建立全国酒类电子追溯系统;选择若干品牌知名度高的酒类商品开展溯源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在生产环节初步建立酒品防伪与追溯管理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在流通环节健全批发过程信息管理网络,在零售与消费服务环节健全经营者履责和消费者监督的复核机制,为在全程建立信息关联、责任衔接、查证可信的酒类流通物联网打下基础,初步实现酒类商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