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和电信等传统领域的成熟商业模式,对物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商业模式专项行动计划》提出,要研究物联网商业模式系统中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电信业务提供商、系统集成商等主要个体间的相互关系、服务提供方式和收益分配机制,借鉴互联网和电信等传统领域的成熟商业模式,总结物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思路并制定相应的普及推广方案,指导建立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电信业务提供商、系统集成商等参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通过多种主体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提升物联网专业服务水平。加速物联网在传统产业中的融合应用,推动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业态的融合发展,探索发展新的物联网专业服务。到2015 年,形成若干应用范围广、实施效果好的物联网商业模式,并借此显著增强各方参与物联网建设与应用的积极性,显著提升我国物联网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