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西部物联网物流等重点专项(附《通知》)

       (二)加大投入力度

       探索建立促进科技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对公共科技创新投入的保障。积极争取利用国家资金支持“行动计划”内的重点任务和项目。中科院在安排科研经费时,要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所属科研院所的倾斜力度,要进一步提高西部行动计划和西部专项工程的资金安排规模。国家发改委和中科院从现有课题研究经费中,每年联合支持若干涉及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政策方面的重点课题研究。西部地区各级发改委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安排相关投资时,依据“行动计划”优先安排资金支持。中科院积极联合其他科研力量,组织技术、项目、人才、平台等相关科技资源向西部地区集聚,吸引社会多元化资金投入。

       (三)强化政策支持

       认真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倾斜。鼓励各类人才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双向流动。适度增加科研院所面向西部地区的研究生招生指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和奖励政策,探索建立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鼓励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完善促进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引导政策,鼓励新技术新成果在西部地区优先转化、应用示范。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