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发〔2013〕7号文件
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13〕2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精神,着力推进我省物联网研发应用,加快培育和发展物联网产业,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协调、创新发展、需求牵引、有序推进、安全可控”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突破关键技术为核心,以推动需求应用为抓手,以培育产业为重点,以保障安全为前提,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标准规范,合理规划布局,加强资源共享,深化军民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有序推进物联网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智慧山东”基本框架,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掌握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形成安全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近期目标。到2015年,以构筑“智慧山东”为目标,物联网产业规模超过2000亿元,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1.协同创新。物联网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感知领域突破核心技术瓶颈,网络通信领域与国内先进水平保持同步,信息处理领域的关键技术初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发展。建立和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和专利体系,制定一批物联网发展所急需的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重点应用标准。
2.示范应用。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实现物联网试点示范应用,利用物联网技术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海洋工程、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培育一批物联网应用服务优势企业。
3.产业体系。依托济南、青岛等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新光源、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位置感知技术、微机电系统(MEMS)、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物联网运营及应用服务等产业,集聚培育规模以上企业500家以上、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以上,做好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孵化和扶持工作,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和区域结构。
4.安全保障。完善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增强物联网基础设施、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等的安全保障能力,形成系统安全可用、数据安全可信的物联网应用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
1.开展“智慧城市”试点,探索建设、运营和服务模式。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智慧应用和服务为核心,在信息化基础较好、产业具备优势特色、引导带动作用明显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重点围绕交通、能源、物流、金融、医疗、环保等应用热点和难点,选择市场潜力大、迫切需要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区域转调创的领域,分期分批建设应用示范工程和项目,打造引领全省的综合物联网应用示范先行区。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支持公用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积极争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2.着力推动“智慧城区、社区”试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智慧城区”试点重点围绕城市运行管理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利用先进、可靠、适用的信息技术和创新的管理理念,通过强化跨部门数据整合和业务协同,实现对供水、供热、供气、路灯、城市防汛、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测和智能调度,构建智能、协同、高效、安全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和惠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应用体系。“智慧社区”试点重点通过智能家居、智慧楼宇、远程医疗、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社区呼叫中心等信息技术在节能、安防、物业管理等各个领域的深入应用,利用物联网、智能控制等先进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服务等应用系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