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8.物联网旅游应用示范。以物联网、现代通信技术为基础,建立集行业监管、信息服务、旅游营销、游客体验为一体的现代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的地基于位置的智能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智能酒店客房、景区客源流量监测系统、景区电子门票门禁系统、景区自助导游系统、旅游团队管理系统、旅游车辆调度系统等,实现一体化的旅游服务和个性化的旅游感知互动,提升游客满意度,加快建设全省“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9.物联网民生服务应用示范。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通过识别传感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提升教育、商贸、医疗、健康、出行等服务水平,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全程监控、追溯,加快手机支付的推广。重点发挥物联网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效能,促进面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信息系统集成和服务渠道整合,加快开展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慧商店超市仓储试点等,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
  (三)促进产业聚集发展。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骨干企业,积极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建设完善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加强物联网产业聚集区、骨干企业、重点项目、企业联盟等载体建设,不断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产业培育与应用示范的结合,鼓励和支持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服务集成等企业及科研单位参与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省物联网产业整体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物联网关键核心产业、提升感知识别制造产业发展水平,构建完善的物联网通信网络制造及服务产业链,发展物联网应用及软件等相关产业,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集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培育物联网产业集聚区。省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在信息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整合创新资源,建设一批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专业化园区和主题楼宇,集聚要素资源,促进优势产业集群互动发展。以济南、青岛等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推进国家级物联网产业基地培育和建设。
  2.做强物联网重点企业。建立我省物联网企业数据库,遴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在项目安排、资金融通、人才引进、企业上市等方面予以倾斜。引导同行业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实现品牌输出和市场拓展,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增强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3.鼓励发展物联网企业联盟。推动物联网企业组建企业联盟,加强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鼓励主业突出、多元投资、综合竞争能力强的旗舰企业以技术标准为纽带,通过企业联盟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成员,拓展国内服务市场。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积极探索建立中外企业合作联盟。
  (四)加快核心技术研发。立足优势,围绕应用和产业急需,明确发展重点,加强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智能化传感器的研发与产业化,着力突破物联网核心芯片、软件、仪器仪表等基础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推进物联网与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技术的融合发展。依托省内优势企业建设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中心,在信息识别、网络与宽带接入、基础材料与芯片、传感器网络、无线通信、系统集成、信息智能处理、卫星导航等领域推动产业化和集成创新。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形成一批物联网技术研发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促进应用单位与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加强协同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瓶颈。(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五)着力构建支撑体系。
  1.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推进应用服务的市场化,培育新兴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企业参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2.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统筹,依托跨部门、跨行业的标准化协作机制,协调推进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急用先立、共性先立原则,加快制定一批我省物联网地方标准。鼓励、支持省内重点企业和科研单位承担或参与国家乃至国际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质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