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数字企业建设。围绕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电算化、企业ERP应用、企业生产安全监测DCS管理系统等,加快数字企业建设,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有机融合。
2.推动信息制造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虹光等军工电子产业的既有优势,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做强军工电子骨干企业;加强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重点发展电真空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形成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建成太阳能光伏产业化暨平凉2.8兆瓦光伏电站示范项目,形成西北地区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大力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云计算、物联网产业,推进区域内产业协作与集聚式发展,信息产业发展与城市信息化建设形成良性互动。
3.扶持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稳步推进物联网发展,积极发展面向公众和企业的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体育、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开发数字产品。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智慧平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资源整合、产业发展、应用推进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智慧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化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智慧平凉”建设总体规划、年度任务分解及工作落实。聘请国内智慧化方面专家,成立“智慧平凉”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智慧平凉”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成立由牵头单位、信息化办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推进小组,负责相关任务的细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特别是在集约化建设、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方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形成各级各部门相互协助、共建共用的良好局面。
(二)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市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专项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适度增加,用于基础性平台、跨部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及投资引导。抓紧制定《平凉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统筹集中管理资金,信息化项目要由市信息化办统一把关,从专项经费中按规划论证列项。逐步将部门的业务系统向全市统一平台整合,逐步削减各单位运维经费,转向保障公共平台的运维,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急需的工程项目中,从根本上杜绝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快市场化道路,有偿开放资源,谁投资谁受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社会企业特别是通信运营企业和个人参与智慧平凉建设,力争每年市场化运作资金2-3亿元。积极鼓励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以项目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