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通知,通知指出,2014年,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中心工作,推进深化改革,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重点,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城镇节能减排,改善城镇人居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城市综合管理,预防和治理“城市病”,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全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14年工作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中心工作,推进深化改革,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重点,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城镇节能减排,改善城镇人居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城市综合管理,预防和治理“城市病”,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城市暴雨内涝防治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各地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全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二是督促各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防涝水平,大力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快研究建设海绵型城市的政策措施。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开展城市综合管廊试点。一是做好呈报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文及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全国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工作会议。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管网普查,查清家底,排除隐患。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制订《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导则》等技术指导文件。
加强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一是开展《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期评估工作,强化城镇供水信息化管理。二是推进规范化管理考核,抽查部分城市的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继续实施全国县城供水水质督察。
加强城镇燃气供应和运行安全管理。一是研究城镇燃气供需平衡的政策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做好燃气供需平衡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生产,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三是贯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订《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城镇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文件提出的全国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建立城镇燃气改造项目库,指导各地做好2014年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作。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及照明管理。一是做好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的指导工作。印发《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的通知》,组织专家对各地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继续指导城市窨井盖的安全管理。二是推进城市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制订《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导则》,督导各地危桥改造和省级城市桥梁管理信息建设进展情况。三是继续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