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推进城市绿色交通发展。一是继续开展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试点工作,确定示范项目,按照《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要求,指导各地做好示范项目。二是继续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增强宣传力度和活动效果,促进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基础设施,倡导绿色出行。

       加强城市节水工作。一是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将城市节水工作与城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尤其在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强化城市节水工作。二是组织各地做好第七批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申报工作,加强国家节水型城市日常管理和基础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三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阶梯水价制度实施的指导和检查。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大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一是指导各地加快数字城管的建设,逐步实现设市城市数字城管平台全覆盖。二是将数字城管功能向地下管线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监管、城市应急调度等方面拓展,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电子档案,提升城市日常和应急管理水平。三是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完善城管服务功能,促进城市管理向服务群众生活转变。四是针对城市管理现实需要,开展城市管理程序、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的研讨,加强城市管理理论研究。

       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一是修订《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的意见》、《绿线划定技术规程》、《国家重点公园标准》等。二是强化公园绿地建设与监督管理。加快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公园绿地建设。严格绿线管制,组织专项检查,强化公园公共服务属性。三是开展防灾避险公园专题研究及示范建设。制订《防灾避险公园规划设计导则》,选取试点城市建设防灾避险示范公园。四是开展城市绿地雨洪利用、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及应用示范研究。制订《园林绿地雨水利用技术规程(草案)》,修订《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选取试点城市建设下沉式绿地等示范项目,实现城市绿地调蓄雨洪等“城市海绵体”功能。五是推动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完善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体系,强化城市绿色生态空间保护线管制。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指导手册》,加强对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过程指导和培训服务。

       加强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一是研究完善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具有引导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引导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促进提升城镇人居生态环境。二是做好2014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及年度复查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组织做好年度联合国人居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评选申报工作。

       加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一是制订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批、门票和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技术规范,促进行业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快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查、详细规划审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核准。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加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遥感动态监测,实现监测全覆盖,加强监督管理。四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抓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与国家公园体制建设、风景名胜区生态补偿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相关研究。五是抓好第九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查。发挥部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和研究中心的技术支撑作用,重点做好南方喀斯特二期、新疆阿尔泰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