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蔚华(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
对于互联网金融应该与金融机构采用统一的监管原则,线上线下统一,监管机构也在考虑制定相关的监管方案。
余额宝本质上是一种货币基金,其高收益的前提条件是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没有放开,如果存款利率市场化以后,肯定会有影响。余额宝是一种商业模式,利率市场化改变的则是商业银行原来的定价体系,也会促进商业银行转型多元化经营。
杨凯生(全国政协委员、工商银行前行长):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只要它的实质是金融,那么就应该按照现有的金融法规纳入监管的范畴。越规范,互联网金融会发展得越健康;越规范,互联网金融才能发展得越迅速。
谢卫(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
在“一行三会”的基础上设立更精干和权威的议事机构,重点跟踪和研究金融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现象,及时界定监管归属。
吴焰(全国政协委员、人保集团董事长):
对不同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和产品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和强制性信息披露,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构建“最后一道防线”。
闫冰竹(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
首先要明确监管主体,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规则以及安全法规;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反洗钱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