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健康有序持续发展亟需法规护航

  南京邮电大学举办“物联网产业发展与规制学术研讨会”出点支招。

物联网

  如今你会发现,输入个人信息后,我们的生活在“物联”的环境中越来越便捷。可随之而来的垃圾短信等也给个人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敲响了警钟。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3月15日,由江苏省科学与技术厅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指导,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主办的“物联网产业发展与规制”学术研讨会在南京邮电大学举行。与会专家、代表200余人共同就物联网应用推广、创新激励、有序竞争的政策体系和推动制定完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抓紧制定和完善物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物联网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工信部政策法规司李国斌司长希望本次研讨会积极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出点支招。

  自“感知中国”提出以来,我国物联网产业已进入实质发展阶段,江苏2012年全省物联网产业规模达到1519亿元,占全国总量的41.6%,目前已形成以无锡为核心区,苏州、南京为“一体两翼”支撑区,无锡、南京、苏州和徐州四大集群板块的产业布局。江苏通信管理局局长苏少林在谈到江苏物联网广阔的发展前景的同时,说道:“已经产生了许多难以纳入传统法律框架的问题。比如,在物联网感知层如何感知传感器的布置和电子标签技术的使用,在物联网网络层如何抵制不正当利用网络途径搜集、处理、分析各种终端信息和数据的行为,在物联网应用层如何构建纠纷处理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等。”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则谈到诸如物联网知识产权中的“公地悲剧”和物联网专利联盟中专利池滥用的问题,行政机关利用物联网手段实施监管的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机制与现行法规不配套问题,都是物联网应用中带来的一些崭新的法律问题。

  物联网信息安全是物联网及时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信息安全没有可靠的保障,物联网技术很难实现规模化的商业应用。“应当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营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云计算研究中心主任杨冬日博士认为,在物联网发展政策框架和体系研究、物联网相关技术和产业政策、物联网地方规划和行业管理、物联网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等方面需要加强研究部署,为物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物联网关联领域广、涉及部门多、产业间交叉融合,需要建立和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共同促进物联网发展。

 

  “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融合,是当前ICT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邓寿鹏说。储存大量个人信息的云计算中心好比一个“信息银行”, 信息具有可复制性,一个操作命令就可以把它拿走。“信息银行”“信用”和“服务”怎么确保?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叶晓忠教授认为,要实现广泛的物联网信息共享,就一定要实施严格的隐私安全保护,根据物联网感知、自治的特点,最大程度降低物联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王春晖表示,物联网隐私保护要突出重点,如国家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个人隐私等,否则大面积强调信息安全,会抑制物联网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