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智慧城市PPP项目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其它补充事宜

  5.1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本项目资格预审需提供原件,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

  5.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2)申请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5.3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获取文件后放弃的,除不可抗力外,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

  6、不接受申请人参加申请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其它要求

  7.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向采购人缴纳5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在接到中选通知后正式签订合同向采购人提交300万元履约保函。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3本项目优先采购国产品牌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栏公示(http://www.sczfcg.com)上公示。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供应商认为资格预审公告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 6月 2 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9、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泸县智慧城市PPP项目

  采购人: 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泸县花园干道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82742111 083081845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08188876

  代理机构: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泸县高速路连接线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

  二、资格预审相关定义及释义

  名 称定义及释义

  即项目授权主体,就本项目而言,为泸县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就本项目而言,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智信办)

  咨询服务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制定本次采购流程,编制采购文件的机构,就本项目而言,为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第25号令)

  PPP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资格预审申请人/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先进的相关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经验,拟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一公司

  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资格预审进入采购程序的社会资本。

  境 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社会资本单独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公司

  项目公司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合作建立的项目公司,其资金来源如下:政府方以货币资金出资拥有项目公司10%的股权;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拥有项目公司90%的股权。

  特许经营期仅就本项目而言,指特许经营授权主体根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准予项目公司从事项目设计、融资投资、建设实施完成后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期限。

  资格预审文件指项目采购人在项目资格预审阶段发布的关于资格预审的程序和要求的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指资格预审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而制作的,表明其有意参加资格预审并提供有关情况的文件

  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工作,由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