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美国经验 未雨绸缪人工智能监管

加州车辆管理局2015年12月提出了一项监管草案,要求所有自动驾驶汽车的驾驶座上必须始终乘坐一名拥有驾照的人士,并要求汽车在设计方面必须拥有方向盘、油门踏板、制动踏板等传统机动车具备的基本操控装置,以便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在无人驾驶汽车失灵时可随时接管汽车的操作。

在草案细则中,加州还规定了自动驾驶的三年试用期。消费者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从制造商处获得自动驾驶汽车,但制造商需要跟踪记录消费者的驾驶情况,把汽车性能指标和驾驶记录递交机动车辆管理局。

可以看到,美国的交通部门在放行自动驾驶技术时是逐步进行,并尽量确保过渡阶段监管规则的连续性。尽管谷歌等自动驾驶技术公司向公众抱怨,政府过于严厉的监管和相对谨慎的态度阻碍了自动驾驶技术向实用水平的快速发展,但这是监管部门职责所在,他们必须保护公众在享受新技术成果的同时,避免潜在技术缺陷导致的伤害。

今年1月,美国运输部长Anthony Foxx表示,将在六个月内出台自动驾驶汽车指导原则。美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THSA)也表示,为了加速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该机构将放弃一些目前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要求。

收益和风险前瞻

2016年5月3日,白宫的副首席技术官埃德·费尔顿宣布,白宫将组织一系列有关人工智能收益与风险的研讨,“为人工智能的未来而准备”。此次人工智能领域的系列研讨包括以下内容:

2016年5月24日,西雅图: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与监管事务;

2016年6月7日,华盛顿:人工智能与社会福利;

2016年6月28日,匹兹堡:人工智能的安全与控制;

2016年7月7日,纽约:近期的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此次人工智能领域的研讨,一方面涵盖了从立法到监管原则的确定,为政府全面管理人工智能确立法理依据和管理边界;另一方面,也将深入探讨人工智能有可能存在的缺陷以及相应的安全控制原则。此外,研讨视角不仅面向具体的监管框架,同时还包含了对就业、社会福利、经济发展的长远影响的分析。

从此次人工智能的研讨主题来看,美国政府的决策机构已经在思考人工智能的全面应用对于社会整体运行的冲击与改变。例如,人类是否有可能在某些领域滥用人工智能技术,比如刑事司法、劳动雇佣等领域。

在支撑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收集公众和个人信息时,又存在着数据所有权和应用范围的边界:哪些组织和企业可以搜集个人信息;使用个人信息时,使用的机构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义务?通过严格清晰的数据拥有和使用责任的界定,促使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工具的人控制他们的决策行为,以符合法律与社会的基本准则。

需要强调的是,这次研讨并不是政府为主发一家之言,而是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牵头,分别由西雅图大学、计算研究协会、卡耐基梅隆大学和纽约大学信息法律研究所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组织,多所一流大学和企业研究人士共同参与的研讨会。这一系列高规格人工智能研讨结果,将作为美国政府制定人工智能立法和监管原则的重要来源。

中国人工智能的管理现状

中国政府在最近几年一直大力推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重心仍然放在鼓励技术研发方面。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所带来的产业与社会转型冲击,以及监管方面的及时调整和跟进,目前还缺乏整体认识和积极部署。可以说,政府还没有意识到自身应该如何参与到人工智能的发展,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和管理架构应该如何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与技术现实。

还是以自动驾驶应用为例,目前国内自动驾驶技术多被作为科研项目进行测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问题,在企业多次推动下并没有明确的进展。比如,中国企业在国内进行公路自动驾驶测试时,还无法为测试车辆悬挂测试牌照。2015年12月百度首次自动驾驶汽车的路测过程中,由于交管部门没有任何有关自动驾驶测试的指导规定,百度公司只能安排驾驶员坐在方向盘后面,而交管部门也默认该车为有人驾驶而未加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