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等“四新”独角兽IPO政策 或将于两会后落地

不过,也有报道提及,监管层不是对上述四个行业内的所有“四新”独角兽都敞开发审大门,不仅法律框架不允许,现行规则制度也难以逾越。

记者注意到,国内互联网等新兴行业,诸多公司难以达到国内盈利门槛等规定。相较而言,境外市场对盈利要求相对宽松,更看重企业的成长性。

业内认为,当下要改变这一状态,让一些优质的中国企业能够在境内快速上市获得融资支持,就需要提高IPO标准的包容性,应当考虑设定多元的IPO标准,适应不同类型企业。对于新经济轻资产类的公司,可以考虑设立淡化净利润和有形资产、强化营收高增长的指标。同时可以考虑设立不同的上市通道,提高发行体制的多元性和包容性。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李稻葵表示,在吸引创新型企业回A股上市时,需要改变监管规则,不能用传统上市规则来要求创新型企业,比如盈利要求方面,连续满三年盈利才能上市这一项要求就不适合创新型企业,因为很多创新型企业前期是不盈利的,他们的目标是投资未来,而且投资者也不希望他们现在盈利,投资者看重的是未来的增长潜力。增长比盈利还重要,只要保持增长,以后的盈利总会有的。目前支持独角兽企业回A股,通过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更符合实际。

张柯锋表示,代表未来的新经济企业几乎都去美股、港股上市了,之前一级市场最早还是靠美金基金推动,现在人民币基金唱主流,所以本次定向注册制或绿色通道对新经济是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