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非常有特色的,为什么我们现在在建设网络很提倡做政务云平台建设时候,要从网络、数据共享,包括系统去考虑,这是我们去年和用户去摸索它的场景需求,开发出的一套110视频报警方案。大家都知道,传统报警方式大家基本上都是通过打电话,我们这套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公有云里面,视频直播的能力,打造一套直播型的报警方式,每个公众通过观众当地公众号,做一些实名的注册,通过人脸识别的能力,去验证你的身份,或者也可以匿名的方式,通过小程序的方式,一键报警。它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通过这种报警方式,我的报案人员就可以和接警人员实时互动,有很多特色,解决了很多问题。一个是报警方式更加直观,传统报警方式是你只能听到这个人的声音,看不到现场的情况,只有你去到现场以后才能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通过一键报警,音视频报警方式,接警人员可以很快判断现场状况,也可以很快的了解到我是否需要及时派警员去介入。同时,我们在报警过程中就会实时把用户的位置信息,包括用户真实信息,及时在公安指挥调度中心里面实时展示出来,这样的话我们就有了很强的保证。
第二个,它可以打破报警的局限性,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报警时候有很多场景,比如非法拘禁,入室盗抢,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快速进入到报警里面,通过实时直播方式,快速把警情报出去。适合特殊群体,比如一些聋哑人报警的时候语音方面有些问题,通过视频过程,可以很快的报警。另外,我们可以很快的把报警过程中音视频数据实时保存下来,作为我们今后做警情的研判,包括证据的形式,实时存下来,而且可以避免虚假报警,或者是一些事情的发生。这个更多是用了我们音视频直播能力,包括它的传输协议可靠保障,可以实时保障用户,包括接警网络畅通性,包括音视频处理能力,保证安全可靠。
这是我们在110视频报警做的一些探索。
另外,我们在智慧法院也做了一些场景上的探索,因为庭审工作现在基本上是人民法院工作职责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国家的法治越来越健全,现在很多案件数量在不断增长,所以法院的智慧化除了业务需求,也上升到国家层面。如何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去提升法院效率和对民众的服务,也是我们在探索的一个方向。从场景出发,分为两个场景:一个是现场庭审,一个是远程审判。现在法院很重要的职责还是调解,不是说来了一个案件以后就必须通过法律程序给你做宣判,它很大职责是先做调解工作,现场庭审环节主要是解决提升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效率。在每个庭审案件开始之前,我通过人脸识别的技术,在线服务,因为我们的人脸识别这套系统基本上和公安部身份证查询中心进行对接的,原被告通过摄像头拍摄扫描,进行人脸合声,确认原告被告身份。审理之后,通过自动播报的语音识别系统,做一些法庭纪律的播报,传统方式都要通过书记员当场宣读,读法庭的纪律,我们就可以解放出来。在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纸质文件,包括证据,我可以通过人工智能OCR识别技术,把这样一些证据,包括扫描以后转化成文字,方便书记员进行整理,进入到我们卷宗里面。同时,整个庭审过程中,我们自动的语音识别能力可以区分包括法官、审判员、原告、被告的角色,很快的把角色区分开来,进行语音识别,语音转文字,转成庭审笔录,便于书记员进行庭审现场的记录。最终合议环节,我们可以通过语音转文字的方式,把庭审过程中合议环节信息记录成文字,自动备案。
远程审判系统,为什么会有这个场景出来?现在有很多小型民事案件纠纷的或者,它是不需要非进现场进行审判,而且有些发生案件是在异地,原告被告在不同地方,这个时候我们通过视频云直播的能力,怎么样才能真正做到老百姓少跑腿,我们上门的方式,去做互联网+政务服务,很多是应用线上视频直播能力,包括人工智能人脸合成能力,包括OCR语音识别等等一系列能力,我可以很快的模拟,好比在现场一样,解决这些问题。在远程审判过程中,只要当事人有电脑和网络、摄像头,接入到我们的环境里面,就可以实时的,首先是依托人脸合成能力,再辅助前面我们提到的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实现远程审判,可以更高效率实现小型案件,包括异地案件的处理,实现政务服务能力。